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郸城县康达再生资源回收站年回收2900吨废机油、润滑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郸城县康达再生资源回收站年回收2900吨废机油、润滑油建设项目
地点:周口市郸城县工业大道中段路东
建设单位:郸城县康达再生资源回收站
建设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;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4月08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李红义
联系电话: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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